近日,
在湖南长沙,
一名中学生
与母亲起了争执,
随后点燃被子引发火灾!
当天,男生因学习成绩问题,在家中与母亲发生口角。该男生用拳头动手殴打其母亲,其母无大碍,随后该男生用打火机点燃家中被子。大火透过窗户烧到了窗外,冒出阵阵黑烟,火势比较凶猛。
消防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火势,现场无人员伤亡。目前,事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急急侠提醒:未成年并不是任意妄为的借口,消防意识还是要从小培养,切莫因为一时的冲动脑热,触犯法律,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放火罪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有哪些?
1.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2.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罪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