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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投资2.3亿!城阳这些社区将配建污水设施

2019-09-24 16:39 来源:掌上城阳

  为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城阳区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城阳区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计划利用2019年至2020年两年的时间,对我区短期内不能实施旧村改造且未配套市政管网的农村社区,配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基本消除污水散排现象。

  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科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农村社区污水收集困难等问题,结合街道、社区实际,实行“一村一策”,科学推进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先行进行试点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工作目标

  根据街道实际调研情况,结合规划部门村庄规划,确定本次治理范围为27个农村社区。其中,

  夏庄街道为南屋石、太平庄、上蜜蜂、华阴、少山5个社区;

  惜福镇街道为东葛、西葛、棉花、霞沟、书院、超然、宫家村7个社区;

  棘洪滩街道为西毛、段家庄、东毛3个社区;

  上马街道为林家、刘家、葛家屯、侯家、郭家庄、海东、邱家、王林庄、辛屯、周家庄、王家庄、兰家庄12个社区。

  计划总投资约2.3亿元。

  建设计划

  2019年计划启动13个社区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投资约1亿元,敷设管道约90000米,建设模块22个。涉及社区为夏庄街道南屋石;惜福镇街道书院、西葛、东葛、棉花;棘洪滩街道西毛、段家庄;上马街道葛家屯、林家、刘家、侯家、郭家庄、王林庄。

  2020年计划启动实施14个社区项目建设,计划投资约1.3亿元,敷设管道约126000米,建设模块9个。涉及社区为夏庄街道太平庄、上蜜蜂、华阴、少山;惜福镇街道霞沟、超然、宫家村;棘洪滩街道东毛;上马街道海东、邱家、辛屯、周家庄、王家庄、兰家庄。

  建设模式

  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新建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管网采用BOT(建造-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接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1月15日前)

  1.建立城阳区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库(2019年7月30日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会同相关街道办事处,以美丽乡村示范社区为重点,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和街道实际,确定建设项目库,明确建设时序及任务。

  2.项目立项(2019年9月30日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办理立项批复文件。

  3.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核(2019年10月15日前)。区政府授权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委托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会同发改、财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4.BOT招标(2019年11月15日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BOT项目采购,依法与项目公司签订BOT协议,实施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2月)

  1.项目选址。项目公司会同相关街道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工作,确定具体建设点位,各街道负责腾地拆迁、协助提供水电等工作。

  2.项目开工。项目公司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办理开工手续。

  3.项目建设。项目公司合理安排工期,按BOT协议规定完成项目的建设任务,实现通水并确保达标排放。

  4.项目验收。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会同城阳生态环境分局及相关街道按年度对项目建设及出水水质进行验收。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运营阶段

  1.由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订BOT协议,运营期自项目出水水质达标验收通过后开始,期限为20年。

  2.项目运营内容。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要求,完成处理污水所必须的管理运行工作,负责后期设备运行电费、日常巡查管护、清理污泥、清掏化粪池及定期投药等,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工作。

  3.项目监管。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实施。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运营期内的行业监管与服务工作。

  4.项目移交。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无偿将本项目固定资产、土地及相关权益移交给区政府指定机构。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整体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街道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调度,认真抓好项目落实。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督查评估。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以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等为重点,加强中标项目公司的日常调度管理。对不达实施方案约定的时限、质量标准等问题,采取约谈及处罚等措施,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城阳生态环境分局要对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合格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城阳生态环境分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对于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农村社区,区财政负责将本年度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污水处理费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对于未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农村社区,由区财政、街道办事处、社区共同承担运行费用,其中,区财政负担80%,街道、社区负担20%,区、街道财政负责将本年度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费列入下年度财政预算。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对合同约定的污水处理费进行把关审核,确保按要求及时拨付。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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