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分析,网络交友案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多以侵犯财产为目的,侵犯的财产主要以手机和现金为主;二是呈现有计划、有组织的团伙作案,有人负责在“网吧”选定实施犯罪目标,有人负责在网上与目标人联系,约定见面地点(一般为女性),有人专门负责实施犯罪;三是青少年由于思想单纯,容易轻信他人,成为主要的受害人群。 经办检察官提醒广大青少年,随着上网成为一种时尚,犯罪分子也逐渐把目光转向互联网,让网络成为他们的犯罪工具。而相比传统的犯罪,利用网络来犯罪隐蔽性更强,迷惑性更高。因此,青少年利用网络交友一定要慎重,而约见网友则更加要慎之又慎,以免财物和人身受到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