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做好防疫经费保障,确保家庭困难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
爱青岛 2020-02-19 17:42

  2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高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坚决防止因经费问题影响我省高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更明确要求各省内高校做好学生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

  通知明确,各省属高校要研究制定本学校经费保障措施,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师生就餐、医疗、日用品等保障所需资金,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省内高校应及早摸清开学后校园防疫和生活必需品供应底数,统筹安排财政拨款和自有财力等各渠道资金,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确保准备充足、供应有序、价格稳定,必要时积极取得所在地政府支持。要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学校疫情防控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坚决防止因经费问题影响高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各省属高校要提前研判形势,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预案,确保工作及时有效。要及时跟踪有关财政经费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研判延期开学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教育教学等工作的影响,及时制定预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可能会对预算执行工作带来影响;要及早谋划,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预算调剂工作,努力保障全年预算执行工作顺利进行。预算调剂项目要优先向应急救治、隔离设备购置、设施改造等疫情防控急需项目倾斜。经费保障及预算执行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报告。

  通知更加明确了要做好学生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各省属高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影响,统筹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并结合高校教学安排调整情况,及时发放相关资助经费。对于延期开学可能造成的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不及时等问题,高校应做好预案。同时,我省要求高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让数据多跑腿,让师生少跑路,减少师生员工往来财务部门次数和外出时间,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保护师生员工安全。另外,通知还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合理预测、科学填报国库资金用款计划,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充足。同时,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需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确保疫情防控采购及时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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