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无情,警钟长鸣!青岛通报近年来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爱青岛 2020-04-30 16:37

  火灾无情,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

  市应急管理局通报近年来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典型案例

  4月29日上午,黄岛区小珠山火灾原因经初步查明,一公司在景区安装围网时,因违规焊接作业引燃周围枯草,导致火灾。春季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野外用火可能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破坏,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市应急管理局梳理了近年来我市多起山林火灾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火灾多因祭扫用火、野外吸烟等行为引发,希望市民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013年3月6日: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三标山森林火灾

  2013年3月6日14:30左右,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三标山附近发生森林火灾。本次火灾共投入专业森林消防队员400余人、部队官兵1500人、机关干部700人、社区群众1200人。明火于3月8日7:30扑灭,守候火场直至12日午后。过火面积700余亩,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梁某上山吸烟乱扔烟头引发。火灾肇事者梁某已被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4月4日:

  西海岸新区藏马山森林火灾

  2014年4月4日,藏马山大村镇村民王某某上坟烧纸引发火灾,过火林地面积90亩,烧毁麻栎若干、黑松1000余株。火灾肇事者王某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4年4月5日:

  崂山区长岭村森林火灾

  2014年4月5日清晨6时左右,刘某、刘某甲同其他亲属一起到崂山区长岭村水库北侧山上祭奠先人。其间刘某甲持竹竿挑着鞭炮,刘某则用打火机将鞭炮点燃,几人在山上燃放了5挂鞭炮,之后下山离开。三小时后,山上出现大火,后消防队员赶到参与灭火,同时相关单位也组织了500余人扑救,截至当天16时火势基本扑灭。为了防止复燃,另有300人继续在现场清理。事后经现场勘查,刘某、刘某甲等人燃放鞭炮的纸屑及灰烬为火场的火源点,过火山林面积达7.133公顷。火灾肇事者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刘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2014年4月5日:

  崂山区毕家山森林火灾

  2014年4月5日上午10时34分,北宅街道毕家山突发火情,崂山区迅速组织区森林消防专业队、北宅街道护林专业队等800余人扑救。下午2:50火势得到控制,但因林内风向突变,不时有余火发生,4月6日下午6时许,明火全部扑灭。起火原因系市北区居民程某某在毕家社区南山上坟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4月5日:

  即墨区田横岛笔架山森林火灾

  2014年4月5日11时40分许,即墨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笔架山发生森林火灾。经查,是王村籍青岛居住的孙某华清明回家祭祖上坟烧纸引发,过火面积35亩,无人员伤亡。孙某华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2015年3月23日:

  西海岸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王家河岩北山森林火灾

  2015年3月23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原临港经济开发区王家河岩北山,吸烟后随手扔烟蒂引燃周围荒草,引发森林火灾,烧毁大量松树、刺槐,过火总面积达73亩。赵某某被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八个月。

  ●2016年3月10日:

  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大洼村森林火灾

  2016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西海岸新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大洼村村北水库游玩时发现水库边上废弃的渔网上粘着一只小鸟,犯罪嫌疑人杨某将小鸟放飞后点燃渔网,渔网在燃烧的过程中由于风力较大引燃周边荒草后,犯罪嫌疑人扑救不了便逃离起火现场,引发森林火灾。此次山火动用扑救警力500余人,过火山林面积达73.93亩。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2016年3月20日: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黄泥崖社区森林火灾

  2016年3月20日上午11点10分,王哥庄街道黄泥崖社区发生森林火情。火场明火于当天11点50分被全部控制住,72小时内未发生复燃现象。该起火情起火点位于黄泥崖社区曹门口山片,过火树种主要为黑松,过火面积约1.9亩。经森林公安部门侦破,该起火情为故意纵火,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该供述为泄愤多次在黄泥崖社区周围山片及路边放火,引发森林火灾及火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3月31日:

  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森林火灾

  2016年3月31日14:04,城阳区夏庄街道太和社区发生山林火灾。本次火灾共投入专业森林消防队员110人、街道机关干部及社区人员100余人。山火于当日16:00全部扑灭,过火面积30余亩。扑救过程中,因风向突变,导致2名森林消防队员殉职、1名森林消防队员受伤。起火原因系郭姓姐妹上坟烧纸引发。肇事者郭姓姐妹被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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