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镇江句容市法院召开了一场庭前听证会,因为一起高层住宅火灾,镇江句容某小区31名业主全部被告上法院,原告怀疑这起火灾与高空抛物有关,向他们索赔20余万元。
火灾回顾
3月14日下午两点多,镇江句容某小区16栋1004室发生火灾,阳台处还挂着一条被子,滚滚浓烟不断从阳台窗户向外冒出,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刻赶到现场。
▼失火阳台
失火的阳台与卧室就相隔一道玻璃门
如果没能及时扑灭火源
后果将不堪设想
根据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遗留火种、自燃、雷击、电气线路等引发火灾的可能,但不排除外来火源引发火灾的可能。
由于不能确定是否为高空抛物,也无法确认责任人,无奈之下,1004室户主将同楼层及楼上,共计31家住户,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1004室户主提供的其中一份证据材料显示,在这起火灾发生前,就曾有业主在小区微信群中抱怨过,有住在高层的业主,经常性地向楼下扔烟头。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者,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同时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这些高空抛弃物,
也要避免在阳台杂物较多的下方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