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
在北京房山长阳地界
一出租车司机因嫌弃
在其前方的法拉利车起步较慢
便上前追撞法拉利
并且开窗大骂法拉利车主
法拉利车尾部被撞坏
交警判定出租车司机负全责
据了解,事发时,出租车起步后开始别法拉利,当法拉利加油后,出租车追撞过来,据房山交警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租车司机有违反通行规定的过错行为负全责。
据车主朋友圈信息,他自述自己的法拉利刚调完变速箱,所以起步特别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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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真的是吉利“美人豹”
也不能去故意撞啊
在该起事件中,出租车驾驶人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路怒”的表现。
所谓“路怒”,就是指带着愤怒情绪驾驶机动车,通常表现为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等行为,也可能单纯表现为情绪烦躁。在实际生活中,因“路怒”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有的“路怒”事件甚至升级为相互斗殴、暴打他人等,这不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青岛交通广播FM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