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Bxxxxx,你在杭鞍高架上这样开车,交警说:涉嫌危险驾驶
爱青岛 2020-07-13 15:10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现在路上行驶的车辆越来越多,如果因为一点点不满就开“斗气车”“路怒车”,那是非常危险的。莫因为逞一时之气,而导致追悔莫及的事情发生。

  7月12日下午,微博网友@青岛交通广播官方微博称,当天自己驾驶私家车在杭鞍高架西向东方向行驶期间被鲁B号牌白色奥迪A5多次恶意别车。

  根据网友表述,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奥迪车车速过快且变道距离不够,为确保安全本人未允许其变道后加速摆脱。

  但奥迪车似乎是"气急败坏",在短短2分钟之内多次加速、刹车、别车,无限循环。

  几次减速刹车都差点造成刮擦,非常危险。

  如此“报复行为”也一直持续到杭鞍高架路下桥口信号灯处才算结束。

  7月12日稍晚,小7把视频转发给了@青岛交警。

  @青岛交警表示,白色奥迪A5存在危险驾驶嫌疑,已转辖区大队关注。7月12日当天,全市普降大雨,但是就在这种恶劣天气的情况下,追逐竞驶、违法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屡见不鲜。

  时间:7月12日14:20左右

  地址:新冠高架北向南邮轮母港下桥口

  7月12日16:40左右

  环湾路南向北方向

  当然,小7相信肯定很多网友会说视频车会不会招惹到了对方?比如不让道啊?慢速啊?........但小7想说,马路上车主斗气别车情况时有发生,希望广大司机朋友“算明白账”,不要因为一时“怒气”酿成严重后果。

  假如开车遇到“路怒”该怎么办呢?

  包容:当遇到前车紧急并线或急刹车时,应当遵守“让速不让线”的原则,适当采取制动而不改变路线。对于并不恶劣的路怒,应该放宽心态,一笑置之,如果情绪激动驾驶车辆,则容易引起交通意外。

  直接报警:如遇到威胁到生命安全的“路怒”情况,自己无法处理,则不用犹豫直接报警寻求帮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车辆上要安装行车记录仪以记录证据。

  如因一时冲动在道路上别车、逼停,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被认定为当事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请拒绝路怒、拒绝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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