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初中生铁路上放碎石逼停列车!教体局及学校被约谈!
爱青岛 2021-04-15 10:19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今天通报,4月13日下午,济南铁路安监办依据《铁路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铁安监〔2018〕84号),依法约谈了济南市历城区教体局及历城区初级实验中学负责人。

  会议通报了3月20日历城区初级实验中学1名学生违反《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胶济客专铁路线路上放置石砟逼停列车,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严重事件。济南铁路安监办负责人宣讲了铁路安全法规及铁路安全知识,分析了该问题存在安全风险,提出整改建议要求。

  历城区教体局及实验中学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济南铁路安监办提出的要求,针对反映的问题,将立即在全区所有中小学及职业学校中,开展多种形式的铁路安全知识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会议邀请了山东省护路办、济南市政法委、济南市护路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组织了铁路沿线13所中小学校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济南市政法委领导要求各学校要立即开展“铁路安全主题班课、报告会、关键人排查”三个一活动,形成铁路爱路护路宣传的常态化模式,提高学校师生和沿线群众铁路安全意识,通过家校合作监管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近年来,“轨道上放石头逼停火车”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

  就在今年3月24日,南昌铁路安监办约谈江西鹰潭市龙虎山镇中心小学和龙虎山景区管委会文教局主要负责人。3月14日,在鹰厦铁路线余家至肖家间K16+025处,发生了一起3名小学生违反铁路安全法规规定,在钢轨上摆放石砟被列车碰撞碾压,造成列车停车的事件。

  龙虎山镇中心小学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对师生开展铁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通过家校合作监管方式,加强对外来生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3年5月14日,潍坊诸城,和工友喝酒后的于某突发奇想,将四块石头放在铁路上,想看火车如何撞石头。所幸K1068次列车司机及时发现,并紧急制动,但列车排障器仍被损坏,列车停车22分钟,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655元。于某被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律师表示,这种罪行侵害的是公共安全,一旦有后果发生往往会非常严重,考虑到其社会危害性较大,法律对其量刑也就较重。但考虑到于某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半。

  2017年左右,安徽合肥市肥西县的蒋某某先后六七次将石头、木头等放在铁轨上,以此来寻求刺激。经上海铁路局安全监察部门鉴定,蒋某某的行为足以使列车发生颠覆的危险。

  蒋某某辩护人认为,蒋某某认罪态度好,对自己犯下的事情能主动坦白,而且作案动机仅是为了寻求刺激,不存在报复等主观恶性。经过审理,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当庭判决,蒋某某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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