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两行泪! 九水路上一死一伤,这种习惯许多人都有!
爱青岛 2019-02-22 14:41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流浪地球》的热度还没退去

  现实版的“亲人两行泪”却在青岛上演

  近日,在万年泉路与九水路路口

  两名闯红灯横穿九水路的行人被货车撞倒

  最终造成两名行人一死一伤

  十分让人痛心

  行人闯红灯一死一伤

  近日,在李沧区万年泉路与九水路路口,一辆货车沿万年泉路左转进入九水路。此时,九水路上的人行道信号显示为红灯,两名闯红灯横穿九水路的行人被货车撞倒,事故最终造成两名行人一死一伤

  在监控视频中小编注意到,当万年泉路上的左转信号灯亮起,货车左转驶入九水路斑马线上时,斑马线上有两名行人正在通行。随后,货车避让不及将两人撞倒并压在车下,其中一名行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此次事故,李沧交警认定货车司机和两名行人负同等责任。

  双方观察不周撞倒少年

  1月22日下午2时40分许,一名男子驾驶轿车沿兴国路西向东行驶。此时,一名10岁的少年自南向北横穿兴国路,随后轿车将少年撞倒。

  在监控视频中,少年过马路时并没有观察马路双向的车流,而是径直从人行道走下马路。当轿车发现少年时,虽然做出了刹车规避,但由于事发突然,还是将少年撞倒。随后,120急救车将受伤少年送到医院,所幸少年只受了轻伤。

  目前,事故责任认定正在调查中,李沧交警事故科将于下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斑马线不礼让酿事故

  去年8月6日9时30分许,张某驾驶轿车沿烟青路由北向南行驶到前东城路口处斑马线时,因未能安全行车,撞倒了正沿人行横道线西向东步行的行人李某,致使李某受伤

  经民警勘查,司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与行人经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都是违法的。民警表示,杜绝“斑马线”悲剧不能只依赖于执法,需要人与车的相向而行,共同恪守法律的底线。

  青岛交警部门盘点发现:

  未按规定让行

  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无证驾驶

  违反交通信号

  违法变更车道

  逆行驾驶等

  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01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起数占总数的18.2%

  02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起数占总数的7.4%

  03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发生事故起数占总数的4.99%

  04无证驾驶发生事故起数占总数的4.55%

  05违反交通信号发生事故起数占总数的2.47%

  06违法变更车道发生事故起数占总数的2.15%

  07逆行发生事故起数占总数的1.9%

  各种交通陋习不但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更是导致道路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市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吕毅说:“在市区交通中,个别车辆的交通陋习,往往会引发连锁反应。举个例子,临近路口时有1辆车随意变更车道,会影响至少两排车道上的车辆正常通行,其他司机都要被迫减速,一个路口的拥堵会辐射周边相关道路的拥堵,这种情况在早晚高峰尤为明显。”

  吕毅说,根据交通法及相关解释,3种变道加塞情况可以认为违法:

  其一是连续变更两个以上车道的;

  其二是在实线内变道的;

  其三是不打转向灯强行变道的。

  交警部门将通过现场处罚、电子眼抓拍等方式,来整治随意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

  痛心之余

  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

  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生命只有一次

  快的那几秒可能就是天人两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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