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爱青岛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开展政策法规、事故警示教育和科普、重点区域和人群等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要深刻理解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极端重要性,同时将制定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形成活动长效机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并向全年延伸。
日前,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深入开展冬季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消防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冬季安全取暖须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民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利用社会应急培训体验机构,开展防火灾、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要组织应急管理工作专家、监管执法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基层工作人员等志愿者,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传授预防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应急安全群众基础。
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明确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点)、城市公园、旅游景区等,是防火的重点区域;学校、养老院、建筑工地、出租屋、医院、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等场所,是冬季燃煤取暖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的重点,要作为宣传工作主战场。
通知中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高度,切实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规律,结合季节性特点和人群类别要求,建立检查督导机制,强化值班制度,定期组织现场检查抽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注重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积极营造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的舆论氛围。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将把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来抓,制定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形成活动长效机制,并向全年延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报送开展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