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还能掉“菜刀”!
爱青岛 2020-05-18 16:52

最近,广西南宁的邓先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一把从天而降的菜刀!刀砍在他的右小腿上,腿筋被砍断!

据邓先生回忆,5月9日上午,他将车停在都市花园鸿福楼前面的路边停车位上,10点左右的时候他准备离开,突然一把菜刀从天而降,恰好砍到他的右小腿上,当场鲜血直流,菜刀还断成了两截。“如果我再往前面一点点,就会被砍到头了。”邓先生说到。经医生诊断,邓先生为右胫前肌腱断裂、右小腿皮肤撕脱伤。
邓先生被送医后,民警和物管上楼调查,经过连日来多方面调查,630房的业主联系物管,称菜刀是老人不小心掉下去的,由于老人感到恐慌,一直没承认,现在业主愿意承担伤者的医疗费。但邓先生要求赔偿的费用,业主认为太高,双方未达成一致。

高空坠物事件频频发生

这一幕幕惊悚的画面

简直让人触目惊心
5月11日晚,深圳蛇口一位6个月大的宝宝,当家长带着其在小区里散步时,不料天降横祸,两瓶“从天而降”的洗发水,正好砸中孩子。家长表示,当时孩子被砸中后手震了一下,几秒后就晕过去,之后醒来却哭不出声音!

事发后,被砸孩子送往深圳市儿童医院救治,据医生检测结果显示孩子双头骨、双顶骨全部骨折脑内部出血,头已经完全变形。据了解,“坠楼”的洗发水容量接近800毫升。

之后家长立刻报了案,派出所民警接案后开始了一楼层一楼层的调查工作。但是,没有一个人承认。警方表示,目前该案件是否是人为所致,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当中。
高空坠物危害有多大?
高空抛物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 不应违规在房顶、阳台、窗口及外墙堆放、吊挂杂物和其他附属物,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应及时清理。

● 对自身架设在高空的设施及其配件,如招牌、空调架、空调压缩机、雨棚、防盗网、外延式晾衣架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

● 对户内门窗的完好性、稳固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重点检查和必要的加固。

● 对自有的平台、阳台上摆放的植物及摆件的稳固性、安全性进行定期检查,杜绝出现超出外墙、松动、移位等情况,在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进行必要的加固或移入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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