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网站平台上编造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青岛市委网信办依法依规研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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