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他们这么做
爱青岛 2020-10-20 14:13

  今天山东青岛百日攻坚明确各部门责任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组织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等工作。

  该市安委会从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进驻10个区市和高新区开展督导检查,延伸督导检查部分镇街、部门及企业。此外,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将派出3个执法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10个区市和高新区进行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该市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参照市应急管理局做法,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相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此次行动将纳入青岛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为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要通过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的方式,倒逼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

  山西晋城专项行动落实“四个责任”

  日前,山西省晋城市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以旅游景区(景点)、煤矿等17个行业领域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治理重点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等。此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行业部门、主体企业(集团)和企业安全生产“四个责任”。

  该市要求,今年四季度,晋城市委常委对所包联的县区(含工业园区)每周安排至少1天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行业领域每周安排1天至2天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按照分片区、分行业的方式,每周安排1天至2天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市、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领导每周安排不少于1天、班子成员每周安排不少于2天深入本行业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把脉会诊、排查隐患。专项行动期间,市直部门对市级监管企业要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县级监管企业抽查比率不得低于20%,县级部门要对本级监管企业进行一轮全覆盖检查。

  各主体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检查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2天,对下属分(子)公司每月要进行无遗漏、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对下属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底清数明,一跟到底。集团公司对重大隐患要确定1名班子成员牵头跟踪督办,直至整改销号。各生产经营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深入现场检查时间每周不少于2天,其他班子成员每周不少于3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集团公司要实行日报告。所有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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